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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蒙氏教育10大特点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兒童為中心:

蒙氏教育反對以成人為本的教學觀點,而視兒童為有別于成人的獨立個體。

 

不教的教育:

蒙氏教育反對以教師為中心的填鴨教學,主張配合良好的學習環境、豐富的教具,讓兒童自發主動學習,建構完善的人格。

 

把握兒童的敏感期:

 0-6歲的兒童會出現特定的敏感期,若順著敏感期學習,即可獲得最大的學習效果。

 

老師扮演引導者的角色:

蒙氏老師是引導者,必須對孩子的心靈世界有深刻的認識與瞭解,對孩子提供適性、適時的協助與指導。

 

完全人格的培養:

蒙氏教育的最大目標就是透過環境的設計、教具的操作,使孩子一步步建構完善的人格。

 

尊重孩子的成長步調:

蒙氏教育根據兒童發展的進程,對有不同特點的兒童因材施教,不主張設置課程表,不搞一刀切的教育

 

混齡教學:

蒙氏教育讓三歲到六歲的孩子在一起,以個別與小組相結合的形式開展教學活動,可使較小的孩子有不同年齡層的模仿物件,而較大的孩子可以從幫助年幼的兒童中增強自己的知識與能力,並培養愛心和責任心。

 

豐富的教材與教具:

蒙氏教具是孩子工作的材料,孩子透過這些工作,從自我反復操作中建構完善的人格。

 

摒除獎懲制度:

蒙特梭利經長期的觀察,發現兒童對獎懲並不在乎。傳統的獎懲制度是成人主控兒童的一種手段;蒙特梭利教學則尊重兒童的選擇,讓兒童有自動自發的學習意願與需求。

 

爆發的教學成果:

蒙氏教育新生孩子內在的需求,讓孩子適時適性的成長,短期內不易察覺成果,但會在某一時間內爆發的形式彰顯出孩子內在的心智發展水準。